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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更新信息,安心保障权益--天安人寿沧州中心支公司

发布时间:2022-09-27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案例详情:客户王先生于2019年11月购买某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时预留电话为158****4628,后期客户更换联系电话,但并未告知保单服务人员且未亲至柜面办理变更业务。2021年11月王先生投保的那份保险因为账户余额不足扣费失败,服务人员按照投保时的预留电话一直联系不上客户,情急之下服务人员只能按照投保地址上门寻找,但因客户早已搬家寻找未果。直至保单宽限期末,该保单仍未缴纳保费,保单失效。
       案例分析:根据《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办法》保监发(2013)82号规定,保险公司在销售等环节应提示客户当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客户信息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办理更正手续。保险公司在履行提示义务后,客户也需按照提示要求,保证预留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当客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更新,否则客户信息留存不真实极易导致不能及时接收到保险公司的相关通知,从而影响保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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