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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加速度 保障零时差 ——中汇人寿沧州市青县支公司理赔案例

发布时间:2025-04-29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公司客户颜先生妻子于2018年12月4日为颜先生投保了“爱守护(2019)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生效日期为2019年1月2日,交费年限20年,年交保险费2947.20元;投保了“附加爱守护 (2019)两全保险 ”,生效日期为2019年1月2日,交费年限20年,年交保险费1441.20元,投保了“中汇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生效日期为2024年3月24日,保障期间1年,保险费179.10元;2024年3月23日为自己投保“中汇人寿惠医保(易享版)医疗保险”,首次保单生效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保障期间1年,保险费386.00元;颜先生于2020年6月27日为妻子投保了“健康源(2019)增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生效日期为2020年6月28日,交费年限20年,年交保险费2010.00元;投保了“附加健康源(2019)增强版两全保险”,生效日期为2020年6月28日,交费年限20年,年交保险费1057.00元,投保了“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2019)重大疾病保险”,交费年限19年,年交保险费173.56元.

  颜先生今年36岁,2025年1月10日晚上出险严重头晕症状,家属将其送往青县人民医院检查,医生初步怀疑为脑动脉瘤破裂,1月15日转院至天津市环湖医院,17日行右侧大脑后动脉瘤栓塞术。接到客户报案后,业务人员立即前往客户家中协助整理理赔资料,经分公司领导审核,颜先生此次出险属于轻症保险责任,并于3月11日支付轻症保险金54033.76元,豁免颜先生做为被保险人保单续期14年保险费61437.6元,豁免颜先生为妻子投保重疾保单续期15年保险费29967.19元,合同继续有效;颜先生住院7天合计花费93345.04元,社保支付62061.49元,赔付颜先生中汇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金10000元,惠医保(易享版)医疗金19967.19元。

  收到理赔结案通知后,业务员第一时间与客户取得联系,颜先生非常激动,对公司及服务人员的理赔工作提出高度赞扬,2025年3月继续为孩子投保“中汇人寿汇福人生终身寿险”,年交保险费21000.00,交费年限5年,客户的信赖是我们行动的动力,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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