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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健康险再进阶

发布时间:2021-07-29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提要:

·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险混淆的词句。

·监管机构对短期健康险重拳出击,旨在整顿市场、引导短期健康险有序发展,并不会损害消费者个人的保障权益,消费者不必因此而恐慌。

·配置短期健康险一般保额在100万-300万元区间足矣。

说起短期健康险,“保额高、费用低”的爆款产品——百万医疗险成为大家的第一印象。自2016年8月第一款百万医疗险火遍整个行业后,短期健康险就成为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眼中的“香饽饽”。

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百万医疗险用户规模达到6300万人,2020年已经突破9000万人,保费规模也有望在2022年突破千亿元。

不过,在短期健康险突飞猛进的同时,监管机构的要求也在同步提高。特别是2021年初以来,监管机构连续下发三份涉及短期健康险的监管文件。

可以说,随着监管的持续升级,短期健康险也将步入“重保障”“严监管”的发展新阶段。

短期健康险,成长的烦恼

根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以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

监管机构此次规范的短期健康保险,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团体保险业务除外。

由此可知,监管着力规范的短期健康险,不包含2012年以来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团体短期健康保险,而主要是针对百万医疗险、惠民保等个人短期健康保险。

近年来,以百万医疗险等产品为代表的个人短期健康险发展迅速。

以百万医疗险为例,据艾瑞咨询统计,自2016年成为保险市场的爆款产品,百万医疗险的保费收入由2016年的10亿元增长到2020年(预估)的52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68.5%。

同时,艾瑞咨询还预计,未来五年百万医疗险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市场增长率将保持在20%至40%的区间,2025年,其保费规模有望突破2000亿元(见图1)。

值得注意的是,一直以来,短期健康险以其保费低廉、灵活性高的优势在人身险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

监管“叮嘱”

在短期健康险的实际运营过程中,监管机构通过风险提示等方式,已经对短期健康险的经营管理环节进行了初步规范,探索出台了许多规范性的政策。

这方面,监管层可谓煞费苦心、仔细叮嘱。

例如,2018年5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发布,其中,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指出了在短期健康险中引入“终身给付限额”“连续投保”等长期保险概念和费率浮动范围超过基准费率30%的限额等负面信息。同年6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互联网渠道短期健康保险续保问题的消费提示》发布,主要针对短期健康险续保问题进行了规范。

2019年12月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或者备案的产品费率销售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2020年1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规范短期健康险业务有关问题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2021年以来,银保监会在不到半年时间内,更是连续下发3份规范短期健康险的通知,聚焦行业短期健康险业务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为健康险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18年至今,关于短期健康险监管文件的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总的来看,在相关政策的规范和引导下,短期健康险将再进阶,并成为老百姓健康保障组合中的重要一环。

●强调保障功能和服务客户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短期健康险产品,应当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为目标,不断扩大健康保障与健康管理服务的覆盖面。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客户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客户权益保障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求。

●规范续保

上述通知提出,短期健康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并且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险混淆的词句。

《关于短期健康险续保表述备案事项的通知》指出,续保条款必须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且表述必须包含“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以及条款中不得包含“本产品可续保至××周岁”“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周岁”等类似表述。

与此同时,上述通知还规定,各保险公司要严格规范短期健康险产品条款中的续保表述,不得使用可能引起保险消费者误解的表述,并对已备案产品条款进行自查整改。

●规范停售

上述通知提出,保险公司决定停止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的,应当将产品停售的具体原因、具体时间,以及后续服务措施等信息披露告知保险消费者,以及应当对已经停售的短期健康险产品及时清理注销。

同时,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公司官网披露前三个年度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停售情况及每一款产品的有效保单数量。

●规范销售

上述通知指出,保险公司应当加强销售人员管理,严格规范销售行为。保险公司应当以合理方式引导保险消费者完整阅读保险条款,使投保人充分了解保险产品及服务等信息。

同时,上述通知还规定,各保险公司要加强销售人员管理,严格规范销售行为,严禁虚假承诺、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问题。

●规范定价

上述通知指出,保险公司应当科学合理确定短期健康险的产品价格,产品定价所使用的各项精算假设应当以经验数据为基础,不得随意约定或与经营实际出现较大偏差。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医疗费用实际发生水平、理赔经验数据等因素,合理确定短期健康险的产品费率、免赔额、赔付比例和保险金额等。保险公司不得设定严重背离理赔经验数据基础的、虚高的保险金额。

●规范核保与理赔

上述通知指出,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短期健康险产品的核保、理赔管理,规范设定健康告知信息,不得无理拒赔。

与此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短期健康险产品定价基础、核保理赔等行业基础性标准建设,促进短期健康险业务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短期健康险,步入发展新阶段

监管机构近期多份监管文件的制定与发布,向行业明确传达了短期健康险业务规范经营的信号,可见,未来短期健康险市场与监管环境将更为规范,短期健康险也将迎来发展的新阶段。

针对此情况,保险公司要顺势而为,严格遵守监管机构下发的各项监管规定。消费者也应准确理解此次监管政策对产品供给和续保等方面的影响。

●从保险公司角度

首先,在产品开发设计环节,保险公司要以经验数据为基础,与市场实际相结合,科学合理确定短期健康险产品的价格;不得盲目虚高设定保额,丰富保险责任,回归产品保障功能;同时,需要时刻关注市场发展动向和客户的真实需求,切忌盲目跟风、蜂拥而上。

其次,在产品宣传销售阶段,保险公司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如实宣传,切忌夸大事实;严格规范销售行为,正视“连续投保”与“保证续保”的区别,避免使用文字游戏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最后,在产品售后服务环节,保险公司不得随意停售,要做好产品转换、客户沟通、投诉处理等工作,确保产品之间的平稳有序衔接。对已经购买保险的客户,保险公司要继续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实现“一条龙”服务,满足客户保险期届满后的合理转保需求。

●从消费者群体角度

监管机构连续发文,对短期健康险重拳出击,旨在整顿市场、引导短期健康险有序发展,消费者的既有利益并没有随之改变,部分不合规的产品遭下架停售,并不会损害消费者个人的保障权益,消费者不必因此而恐慌。

第一,消费者要明确自身真实的保险需求和财务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健康保险产品,不能盲目跟风迷信高保额,配置短期健康险一般保额在100万-300万元区间足矣,超过这个水平的产品,再高的保额在保障程度上都不会存在明显差异。

第二,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和续保条款,合理配置短期健康险产品,在保险保障期间,若自身利益受到侵害,要随时向监管机构投诉举报,采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对于有特殊需求的消费者群体,可以选择有不同附加增值服务的短期健康险产品,来满足自身多元化的保障需求。例如,有些高端短期健康险产品会提供绿色通道、肿瘤特效药、预约医疗等附加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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