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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出实招 金融调解开新局

发布时间:2022-08-11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为依法高效的化解金融领域的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秩序,有效保护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沧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沧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沧州市司法局的共同推动下,4月28日,沧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金融调委会的成立,标志着沧州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迈上新台阶。

       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为保证调解工作依法合规开展,沧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制定了《沧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沧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流程》《沧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管理办法》《沧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手册》4项工作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消费者投诉工作座谈会和调解员工作座谈会,明确工作职责,明晰工作流程,严格纪律要求,保证了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专业调解队伍

  为保证调解员独立、公正、高效的开展调解工作,调委会采取分类管理措施,共聘用调解员55名,其中,保险行业协会专职调解员6名,保险机构调解员33名、社会特邀调解员16名,涉及金融、投资、医学、法学等多个专业,建立了一支专业性强、业务素能高、规范化的调解队伍,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调处的工作模式。

       构建多元化解机制

  沧州市金融调委会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促进“调解+法律咨询+仲裁”有机衔接,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依托现有保险纠纷调处工作平台,构建起上下贯通、横向联动调度工作体系,从而实现矛盾纠纷全程跟踪。健全完善“登记受理、分流转办、跟踪督办、办结归档、回访了解”全链条闭环工作流程,极大方便群众办事,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多元来化解”。

  下一步,调委会将从深化辖区金融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入手,在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消费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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