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客户宋先生2019年9月30日投保了“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生效日期为2019年10月1日,交费年限20年,年交保费4,464.00 元,基本保额15万元,投保“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生效日期为2019年10月1日,交费年限1年,年交保费361.00 元,基本保额1万元,投保“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生效日期为2019年10月1日,交费年限1年,年交保费195.00 元,基本保额5份。
宋先生在半夜突然呕吐、昏迷,被紧急送往沧县医院救治,诊断基底节出血,行开颅手术。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马上联系客户,告知客户需要准备的资料,资料齐全后于2025年12月10日递交资料,确定事故真实,公司在核实完资料后,于2025年12月11日结案,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0,000.00元。并豁免后期保费62,496.00元,赔付医疗保险金1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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